户口申请书(户口本分家申请书怎么写)


东莞户口申请

1的地点和必要信息。申请地点

是根据你是否拥有自己的房产来选择的。

拥有自有居所的(包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向所在镇街的人力资源分局申请入户

没有自己住所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2。必填信息

(一)基本资料

申请有条件入户时,申请人应完整提交以下基本信息

1.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广东省居住证(属于引进人才的,提供《东莞市引进人才证明》,可不提供广东省居住证)。

2.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

(1)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莞登记注册(用人单位在莞登记注册情况通过信息系统对接口直接查询审核);

(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3)经商的,提供设立组织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通过核查其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作为在莞从业的依据。

3.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

(1)迁入本人名下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2)迁入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自有房产的,除提供《房地产权证》(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外,还需提供申请人与房产所有人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收养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等);

(3)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单位同意入户证明(盖单位公章);

(4)迁入镇街新型社区集体户,免交本项依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