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退出机制有三种:依职权退出、退市退出和到期退出
简介:股东持有股权满10年自愿辞职、退出或退休的,公司按当前价格回购其持有的股权:该股东股权比例对应的公司上一年度净资产。
与他人合作创办公司如何防止股东“红着脸”。合作之前,先说退出机制。先小人后君子,才能保证合作愉快!
进入机制:
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入条件:"s提出股东应与原股东志同道合,帮助企业发展,并遵守公司章程或经董事会批准。
如果新股东被引入进入方式:,原股东同意以相同的稀释比例或经原股东一致书面同意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
退出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或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可以通过内部转让、外部转让或其他方式实现退股,也可以根据以下情况通过不同方式实现退股:
一、当然退出(原价回购)
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以原认购价格回购股东持有的股权,不支付当年股息:
股东丧失工作能力;
股东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股东达到法定或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股东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的;
股东不能胜任工作或拒绝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批准取消其股东资格;
因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致使合同无法在法律上或事实上继续履行,或合同根本目的无法实现;
其他劳动合同因股东无过错而终止。
如果上述情况不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如股东不在公司任职)和公司的发展,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股东可以保留股东权利。
二、除名退出(无偿回购)
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取消股东资格,无偿收回股权,不再支付当年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必须赔偿公司:
未满周岁自愿辞职;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以任何其他方式出售、质押、信托或处分其股份;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渎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自营、与他人合资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的考核,考核年度内累计三次月度考核为不合格岗位或连续两次月度考核为不合格岗位;
股东有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行为。
三、期满退出(现价回购)
例:如果股东退休或公司持股超过一定期限后退休,公司可以按现行价格回购其股份。
参考方法:
股东在持股10年后自愿辞职、退出或退休的,公司按当前价格回购股东持有的股权:该股东股权比例对应的公司上一年度净资产。但股东可根据自身需要,从以下两种回购方式中选择:
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权一次,并按上一年度的分红标准支付五年的分红;
公司每次回购其股份总额的20%,每五年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股东有权按净比例分配红利
提醒:股东必须在公司董事会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选择,并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如果股东未在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将默认为股东选择第一种回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