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工作总结(查找案件审理工作中的不规范)


“三包”、务实细致的案件审理谈

呈贡区纪委监察委员会案件审理部把案件质量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严格遵循《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审理谈话制度》等规定,重视审理谈,规范审理程序,严格控制案件质量的最后“关口”。

做到“时时刻刻说”,保证试谈的全面覆盖。澄清对话“是什么”这个问题的方向。除特殊原因不能、不宜进行谈话审外,坚决做到“该谈就谈”,对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者一律进行谈话审。监督体制改革以来,听证室共审理各类案件157起,听证谈话率高达98%。

注意“听取意见”,确保庭审对话不走过场。在核实被调查人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要坚持对案件的事实、定性、处理和处理等关键问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向被调查人认真了解情况,充分听取和如实记录他们的不同意见和论点。然后,根据被调查人的异议和意见,重点进行证据审查、事实认定和定性分析,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

通过“试炼温度”,确保试炼对话不留死角。在按程序谈案的同时,还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重视对被调查人的党纪政纪教育,关注其思想动态,进行心理疏导,减少对抗,达到结案;第二,注意为被调查人提供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咨询和解释,通过答疑传递审判温度。

王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