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这个“畜生”老师不仅被判了6年,还付出了这个代价.
近日,赣州检察院起诉的一起教师猥亵学生案,被告人李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在刑罚执行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教育、培训、护理等职业。
检察院称,2018年至2019年期间,李多次在教室或宿舍触摸敏感部位猥亵数名女学生,严重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犯罪情节恶劣。为了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向法院建议,禁止雇用未成年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多名或者多名儿童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或者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对儿童造成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有淫秽手段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什么是从业禁止
从业禁止,又称职业禁止,提到人民法院采取法律措施,禁止被判犯有特定罪行的人在一定时间内从事相关职业,以防止他们再次犯罪。这种措施是刑法从预防累犯的角度对已定罪判刑人员规定的预防措施,属于非刑罚处罚措施。
违反从业禁止的法律后果
一旦判决中明确了禁止就业的时间和内容,就具有强制性,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必须遵守。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因违反禁止就业决定受到行政处罚后受到侵害的,或者违反禁止就业决定,在就业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