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工作总结(开拓市场的思路及措施)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在广州市等地区和单位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及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办发管子涵[2016]160号)要求,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及相关单位已完成专利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三年。为全面掌握试点示范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成效,加强经验交流,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现将专利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总结通知如下:

请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局)组织辖区内各试点示范区全面总结专利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根据2016年申报的工作计划,我们认真梳理了主要政策、工作措施、试点示范成果、典型案例、目标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填写试点示范工作总结表,加盖知识产权局公章,经省局总结后,于12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我局应用推广部,论文同时发送。未能按时提交总结材料的试点示范区将被取消进一步试点示范的资格。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直接向我局(申请促进部)提交专利保险试点总结报告,包括工作措施、经验成果和建议。

我局将对专利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进行总结评估,酌情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扩大试点示范工作成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