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调查网:福建泉州市“333”把对机构的监督检查放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不断提高提高,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要求,福建省泉州市委编制办积极行动,建立台账,加强跟踪,注重监管,解决难点问题。要牢牢把握全市机构创建监督检查“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监管”三道关口,推动机构创建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
首先,建立三个手册,并准备在机构前预先防范的障碍,建立一个领导岗位台账手册。根据各单位“三定”等文件规定,将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职数纳入台账管理,形成市县两级领导职数管理台账,并根据配备情况实时更新,实行季度备案制度。二是根据市级部门和县(市、区)报送的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建立机构汇编问题台账,建立市级部门和县(市、区)机构,根据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滚动管理,并报上一级机构监督检查部门备案。三是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手册。充分利用《手册读本》加强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机构编制政策的宣传教育,将《机构》编制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和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使政策解读更加通俗易懂。此外,将《条例》纳入党校主题教学内容,积极推动纳入各单位理论中心小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内容。
第二,建立三个机制,确保对机构的监控第一是建立内部联合审判机制。设置业务部门、监管部门、综合部门三道“审核关口”,按程序分别审核各地各部门上报的材料。通过三关前后的内部审计,实现预警,有效防范机构设立中的违规行为。二是建立内部决策监督机制。重新制定编委会和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机构组委会内部监督机制。凡涉及《机构》编纂的重大问题,均由党委(党组)或机构编纂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建立合规性审查机制,建立机构监督检查部门对相关审批事项是否符合机构,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机构纪律和规矩提出意见
三是采取三项措施覆盖机构建后检查关口,一是加强部门合作和监管。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推动组织、人社、审计、财政等部门部署、落实和推进对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空饷”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形成对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合力。二是定期开展调查监督。由分管领导牵头,带着问题台账,定期到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开展清查